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LONG DE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LONG DE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LONG DE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巡回法庭公诉案件
近日,由隆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犯罪一案,因犯罪嫌疑人需在家照顾行动不便的母亲和年幼的孩子,到人民法庭接受庭审存在一定的困难。为提高司法效率,尽快审结此案,保护案件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经与审判机关沟通协商,共同决定于7月21日下午以巡回法庭形式,到马某某所在村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检察官以此次巡回法庭为契机,针对交通肇事罪犯罪构成、法律责任及危害后果进行深入剖析,对被告人马某某进行了法治教育,向旁听人员以案释法,警示大家要遵纪守法,切勿触碰法律。经过审理,隆德县人民法院当庭认定了公诉人出示的证据,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意见。
检察官出席巡回法庭支持公诉,不仅是检察机关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抓好为民办实事的体现,更是推进司法公开、透明,提高司法效率的实际行动,此次出庭公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