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巡回法庭公诉案件
近日,由隆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犯罪一案,因犯罪嫌疑人需在家照顾行动不便的母亲和年幼的孩子,到人民法庭接受庭审存在一定的困难。为提高司法效率,尽快审结此案,保护案件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经与审判机关沟通协商,共同决定于7月21日下午以巡回法庭形式,到马某某所在村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检察官以此次巡回法庭为契机,针对交通肇事罪犯罪构成、法律责任及危害后果进行深入剖析,对被告人马某某进行了法治教育,向旁听人员以案释法,警示大家要遵纪守法,切勿触碰法律。经过审理,隆德县人民法院当庭认定了公诉人出示的证据,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意见。
检察官出席巡回法庭支持公诉,不仅是检察机关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抓好为民办实事的体现,更是推进司法公开、透明,提高司法效率的实际行动,此次出庭公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